财顺小编本文主要介绍期权的保证金是买方给还是卖方给?在期权交易中,保证金仅由卖方缴纳,买方无需缴纳。这一规则是期权交易的核心机制,旨在平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。本文来源摆渡#财顺期权#
期权的保证金是买方给还是卖方给?
1. 核心逻辑: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性
买方(权利方):支付权利金后获得权利(如买入/卖出标的资产),但无履约义务。其最大损失仅限于已支付的权利金,因此无需额外缴纳保证金。
卖方(义务方):收取权利金后承担履约义务(如买方行权时必须买入/卖出标的资产)。由于潜在亏损可能远大于权利金(如标的价格大幅波动时),需通过缴纳保证金确保履约能力。
2. 保证金的具体规则与计算
缴纳主体:仅卖方需缴纳,包括卖出开仓(裸卖)和备兑开仓(持有标的资产时卖出期权)两种情况。
计算方式(以中金所股指期权为例):
公式1:保证金 = 合约结算价×合约乘数 + 标的指数收盘价×合约乘数×保证金调整系数 - 虚值额(如看涨期权虚值额= max(行权价-标的价,0)×合约乘数)。
公式2:保证金 = 合约结算价×合约乘数 + 最低保障系数×标的指数收盘价/行权价×合约乘数×保证金调整系数。
最终值:取公式1与公式2的较大值,确保覆盖潜在亏损。例如,沪深300股指期权保证金可能达数万元/张,随标的波动、剩余时间、波动率动态调整。
动态调整:交易所每日结算时根据市场情况(如价格波动、波动率变化、节假日等)重新计算保证金,卖方需持续监控风险。
3. 特殊情境:备兑开仓的例外
备兑开仓:卖方持有足额标的资产(如股票/ETF)时,可通过锁定标的资产替代现金保证金,降低资金占用。但需注意:
锁定资产不可交易,仅用于行权担保。
交易所对备兑持仓设有限额(如个人单标的20张),超限可能触发强平。
若标的资产不足,仍需补足现金保证金。
4. 风险控制与市场实践
卖方风险:保证金不足时,券商/交易所可强制平仓;极端行情下,虚值期权可能因波动率上升导致保证金激增。
买方优势:无需保证金,仅需权利金即可参与,适合杠杆交易或对冲需求。
交易所差异:如CME采用SPAN系统综合评估组合风险,中金所采用“两公式取大值”,但核心逻辑一致——卖方需履约担保。
5. 实例说明
案例1:卖出平值沪深300股指期权,剩余30天到期,保证金约2.48万元(中金所规则)。若标的价格大幅波动,保证金可能上调,卖方需补足。
案例2:备兑开仓卖出认购期权,锁定10000股标的ETF,无需现金保证金,但若标的暴跌,锁定资产价值缩水,仍需关注风险。
小结:以上就是期权的保证金是买方给还是卖方给?希望对各位期权投资者有帮助,了解更多期权知识内容。
